7月12日周小姐离婚案办理律师委托手续-长沙离婚律师张梅-长沙律师-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欢迎您,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长沙婚姻律师网由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婚姻部组建设立,该部门致力于婚姻家庭事务的研究多年,对于因离婚纠纷引起的子女抚养权争取、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夫妻债权债务的认定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首席律师

姓名:张 梅
简介:男,汉族,36岁,湖南常德人,历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主要擅长于婚姻家庭、及与婚姻家庭事务有关的公司法、合同法领域,已办理300余件婚姻案件,现服务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热线:

离婚指南
什么是诉讼离婚?
离婚案证据收集
离婚案立案程序
离婚案开庭程序
判决离婚文书
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
长沙资深离婚官司律师-长沙婚姻律师…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的材料?
来访路线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2写字楼17层
公交车路线:1、2、旅2、11湘江中路站 工作手机:15274817560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 Q: 199792915
传真:0731-85811205

E_mail:199792915@qq.com

详细内容

7月12日周小姐离婚案办理律师委托手续

(来源:长沙婚姻律师网点击数:2369


       

        案情介绍:周小姐与老公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10起诉离婚一次,该案当时由法官调解结案,但周女士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书,距今大概7个月,周女士决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在婚内有拆迁补偿款,双方无其他共同财产,无子女。

        律师看法:本案主要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这次能否判离,第二个是财产的分割,特别是女方在婚内的拆迁补偿是否是共同财产,张律师认为:不管周小姐是否收到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律文书,其第一次起诉离婚是事实,可以从法院调取相关档案,根据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惯例,一般第二次起诉可以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离婚,至于女方在婚内拆迁补偿款,因这部分的款项是对女方在婚前的家庭共同所有的房屋拆迁的补偿,也土地补偿,应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女方用自己婚前的房子,已经今后赖以生存的土地换来的。

友情链接
武汉律师网 长沙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申请本站友情链接 请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长沙涉外离婚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网 律师在线咨询 洛阳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无锡律师 嘉兴律师 金华律师 中山律师 珠海律师 合肥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咨询 长沙离婚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事务所 长沙律师 长沙合同律师 长沙婚姻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张梅) 声明:本站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可转载。   湘ICP备09345832号
联系电话:15274817560    版权所有:长沙婚姻律师网(张梅)    技术支持: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长沙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