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婚姻律师:妻子出走8年,丈夫起诉离婚或支持-长沙离婚律师张梅-长沙律师-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
长沙婚姻律师网欢迎您,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长沙婚姻律师网由湖南海天律师事务所婚姻部组建设立,该部门致力于婚姻家庭事务的研究多年,对于因离婚纠纷引起的子女抚养权争取、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夫妻债权债务的认定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处理经验!
首席律师

姓名:张 梅
简介:男,汉族,36岁,湖南常德人,历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主要擅长于婚姻家庭、及与婚姻家庭事务有关的公司法、合同法领域,已办理300余件婚姻案件,现服务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免费咨询热线:

离婚指南
什么是诉讼离婚?
离婚案证据收集
离婚案立案程序
离婚案开庭程序
判决离婚文书
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吗?
涉外婚姻手续如何办理
长沙资深离婚官司律师-长沙婚姻律师…
协议离婚需要出具的材料?
来访路线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2写字楼17层
公交车路线:1、2、旅2、11湘江中路站 工作手机:15274817560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Q Q: 199792915
传真:0731-85811205

E_mail:199792915@qq.com

详细内容

长沙婚姻律师:妻子出走8年,丈夫起诉离婚或支持

(来源:长沙婚姻律师网点击数:1844


长沙婚姻律师网组织编辑(来源网络)

 近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妻子无故离家,丈夫起诉离婚的案件,一审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离婚。

    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经人介绍于1995年年底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错,并生育一男孩。2002年1月周某无故离开家庭,至今未回,也无任何音信,刘某多次寻找也无结果,无奈刘某以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婚后感情尚好,但由于被告周某无故离家出走已逾8年,且无音信,导致夫妻感情已破裂,故支持原告刘某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判决准予原告刘某与被告周某离婚。

   长沙婚姻律师网张梅律师点评:

   根据婚姻法律规定,夫妻分居2年,可以作为判断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故周某的诉讼请求获法院支持。

友情链接
武汉律师网 长沙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申请本站友情链接 请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在线咨询 长沙涉外离婚律师 长沙法律顾问 长沙交通事故律师网 律师在线咨询 洛阳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 无锡律师 嘉兴律师 金华律师 中山律师 珠海律师 合肥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咨询 离婚律师咨询 长沙离婚律师 长沙律师网 长沙律师事务所 长沙律师 长沙合同律师 长沙婚姻律师
长沙离婚律师(张梅) 声明:本站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可转载。   湘ICP备09345832号
联系电话:15274817560    版权所有:长沙婚姻律师网(张梅)    技术支持: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离婚协议书 长沙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