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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律师

姓名:张 梅
简介:男,汉族,36岁,湖南常德人,历任律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主要擅长于婚姻家庭、及与婚姻家庭事务有关的公司法、合同法领域,已办理300余件婚姻案件,现服务于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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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搜狐网律师谈王宝强离婚案的几点常识性错误

(来源:长沙婚姻律师网点击数:2736


   

  

近日,搜狐网站就王宝强离婚案连线了某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某律师,就王宝强离婚案涉及到几点法律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但这一离婚案件却被刑事律师给解读的不伦不类,甚至犯下了一些常识性的错误,长沙婚姻律师网张梅律师具体解读如下:

    Part1:王宝强借钱交诉讼费是什么套路?

   搜狐网连线的某刑事律师评论称王宝强在打悲情牌,本律师认为虽然存在一点悲情牌的嫌疑,但这么大牌的律师连个离婚按诉讼费都交不起吗?至于这样打悲情牌吗?其实王宝强借钱交诉讼费的主要目的是规避共同财产的分割,上亿的标的,本案诉讼费起码在50万以上,如果是借款,那么该笔款项先不讲能作为共同债务承担,起码是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王宝强的这一招立省25万,并且可以肯定的是王宝强应该打了借条,还有借款的流水,这样才能证明借款的事实。

   另某刑事律师称王宝强的诉讼费应按照起诉财产的1%标准收取,这对于任何一个家事律师来讲,就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共同财产在超过20万的部分,才按照0.5%的标准收取诉讼费,而不是按照全部的1%标准收取诉讼费。

Part2:出轨的马蓉到底能不能分到财产?

   某刑事律师称马蓉分不到财产的概率很低,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说,即便王宝强有证据证明马蓉有婚外情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马蓉也只是适当少分,不可能不分,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讲,不是马蓉分不到财产的概率很低,而是分不到财产的概率为零。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如果马蓉有转移财产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那么对于隐匿或转移的财产,可依法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如王宝强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马蓉有转移财产或隐匿财产行为,则马蓉分不到财产的可能性增大。

 Part3:孩子到底是不是王宝强亲生的?

    某刑事律师称王宝强间接承认了孩子是亲生的,主要体现在诉讼请求。其实在离婚案件中,如双方婚后有共同生育子女的,那么在列明诉讼请求时,法院会要求必须列明孩子抚养权的处理,这是离婚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之一,但这并不单表王宝强以此承认孩子是亲生的,在诉讼过程中,王宝强有权申请进行亲子鉴定,以此确认孩子是否亲生,一旦经鉴定汉子非亲生,则马蓉将完全处于不利地位,包括孩子抚养费的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财产分割方面的照顾无过错方等。

    Part4:那些名牌包包、珠宝该怎么分配?

   某刑事律师对这些奢侈品的处理解读并不完全准确,首先对于在婚前王宝强赠与马蓉的奢侈品应视为赠与,属于马蓉个人财产,婚后取得部分,虽然这些包包、珠宝属于个人生活用品,但因具有较大价值,不能单一理解为个人生活品,而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Part5:孩子抚养权谁的胜算大?

    就本案来讲,双方条件相当,从法院处理离婚案子女抚养权的惯例来看,在有两个孩子的情况下,除非一方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法定情形,法院一般会判决一人获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并各自承担抚养费,且男孩子判给男方,女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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